凌云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,他没急着先回学校,在学校门口的街上转了一圈。凌云想到食堂里的饭菜就胃里泛酸水,实在是太难吃了。
吃饭是头等大事,何况现在还是长身体的时候。再说他现在有钱了,没必要太苛对自己。
路边的那些小吃店凌云自然是不屑的,它们的卫生状况和饭菜可口的程度实在堪忧。
它们竞争的手段就是放录像,放一些林正英的僵尸片、古惑仔甚至是一些打擦边球的港片,吸引学生去吃饭。
凌云前世倒是也去吃过,不过现在没了兴致了。
一圈转下来,凌云想到了个办法。
镇上有家人家妻子在街边开着个鞋店,丈夫好像是在镇农技站上班,这家人家有个孩子,就在本校上初中,凌云想着去这家人家搭伙。
过去一看,鞋店开着门,凌云走了进去,里面没人,喊了喊,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从里屋出来了,笑着问:“小兄弟,买些呀?”
凌云摇摇头,说:“阿姨好,我叫凌云,我是镇中学高中部的学生,我想问问,能不能在你家搭伙?”
“搭伙,什么搭伙?”中年女子不解地问道。
“是这样的,学校食堂里的饭菜我实在是吃不惯,我想问问看,能不能在你家吃饭,你们做饭的时候带我们一份,当然,我们付钱。”凌云解释了一下。
“你们几个人呢,一个月给多少钱,还有,饭菜有啥要求吗?”女人不置可否,问凌云道。
凌云腹中早有预案,说:“我们三个人吧,按一个月300块钱一个人的标准,每天中饭、晚饭两顿。饭菜你看着安排,不过肉、鱼、蛋得保证至少每天有一样,要是我们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提前和你说,到时候另外算钱。你看可以吗?”
这个价格已经不低了,是食堂价格的双倍了,何况这年月,一份两荤两素的盒饭才3块钱。凌云肯给这个价钱无非是想既要吃饱还要吃好。
中年女人是家庭妇女,平时过日子就靠个精打细算自然对家庭日常开销熟稔无比。稍微一算,就知道是有利可图。
每个月至少能赚个两三百块,况且也不费事,即便没人搭伙自己还不是要每天给儿子丈夫做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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