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成了土著的金手指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荔芳文学lfwx1.cc
“不过,你说的也有道理。你的确有罪过,但不是主责,以此诛杀你,确实不甚合适。”
荀沐作出裁决。
若这老鳖,真是主动索要人族为血食,那杀之无怨。
但——
事实上,是:临水县之人族,自己不争气!
人家老鳖,甚至连一个暗示都没有,临水县的人族,就眼巴巴地将同族送上去了。
如之奈何?
就像两人处对象,人家表明态度:不主动、不拒绝、不负责,你还要洗白洗净,送上门去给人家布施肉身,能怨谁呢?
这种事情,法律都惩戒不了。
以此类推,这老鳖有过错,但不重,若要以此为理由杀之,就有些过分了。
闻言。
老鳖自是大喜,连忙保证道:“老鳖我发誓,今后一定洗心革面,再不吃人,如违此誓,天打雷劈,一身道果化为灰灰!”
这可是道誓。
对修行者来说,哪怕是妖族,‘道誓’都有很大的约束力。
违反之,誓言不一定真的会应验,但,容易滋生心魔,道行难进,是必然的。
话说。
老鳖此言,可谓真心。
毕竟,因为吃人之事,两次惹来生死危机,它实在是怕了。
况且。
退一步讲,对老鳖来说,吃血食,吃什么不是吃?
不吃人,又少不了一块肉!
这种影响,大概就当于:一个人发誓,今生不吃牛肉一样,实在是无伤大雅的事情。
若能改变这点习性,就能让今后少灾少劫,那简直是大赚!
故以,它发起誓来,才会如此痛快。
“善!”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小说推荐:《在北宋当陪房》《趋吉避凶,从天师府开始》《权力巅峰》《重开吧!蜘蛛侠!》【都来读小说】《官场:救了女领导后,我一路飞升》《嫁给铁哥们》《我以神明为食》《又逢君》《你们修仙,我种田》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