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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志学开着车带我到镇上的派出所打听志刚的情况,派出所的人就说他们只是配合完成任务,抓住志刚之后,是直接带到县里的办案中心审讯的,第二天就押回了浙江。
我跟志学回到家,简单准备了一下,就往浙江跑。到了路清公安局,一个年龄很大的警察就说现在正在侦办中,具体情况还不能告诉家里,让我们等通知。
在路清,我跟志学找了一个便宜的小客栈住了下来。商量来商量去,就决定给志刚找个律师。考虑到找不认识的律师怕耽误事,就打电话让青青去城里找熟人,委托一个可靠的律师。后来,找到老家县城一个姓陈的律师,当时就要请他到路清,陈律师说案子在侦查阶段,去了也没有实际意义,等可以会见的时候,他自会安排。听了他的话,我和志学也返回了老家。
那段时间,陈律师找了林燕好几次,详细询问了案发前的情况,还拿走了林燕被打流产的医疗凭证,他也自行去过几次路清。过了有两三个月,陈律师找到我和香芝,他说案子基本都清楚了,路清公安那边已经移送起诉。
从陈律师那里,我们才知道,志刚被押回浙江后,刚开始还不承认杀人的事,后来办案的警察告诉志刚,死的小孩是江南人,那小孩的父母也是在路清人民广场摆烧烤摊的。志刚听了警察的话,就愣住了,他知道自己杀错了人,整整两天两夜不吃不喝,也一言不发。后来,主动要求见案件的主办警官,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如实招供了。
陈律师在路清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前,也主动过去做了沟通,看能否考虑到志刚是事出有因,而且有坦白的情节,在量刑建议上有所放宽,想把志刚的人头保下来。检察院的公诉意见是志刚主观恶意大,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手段特别残忍,而且是在服刑期满后刚一年再次实施故意杀人犯罪,是累犯,要从重处罚。
那天,陈律师把这些事一一详细地告诉了我和香芝,实在是无力回天。香芝对陈律师千恩万谢,临走的时候,香芝把陈律师送到门口。“杀人要偿命,这是天理,更何况牛志刚杀的是一个才4岁的孩子,还把那孩子扔进了大海,他伤天害理,罪有应得。”香芝说着,就禁不住地开始流眼泪,香芝也不管那满脸的泪水,接着对陈律师说:“陈律师,我跟志刚他爸都没啥文化,孩子犯下了这该杀头的罪,可是,我那儿子才三十多岁,他没过门的媳妇还怀着孕,你要是有机会,看能不能跟那孩子的父母说说,俺就是倾家荡产也想给他们赔罪,以后,我把那小孩的灵位请到家里,天天给他念经诵佛,只求他家能宽恕了志刚,留志刚一条命……”说到这,香芝早已泣不成声。陈律师看着悲痛至极的香芝,就说:“婶,你说的我都记下了,我会积极地去跟对方沟通。”说罢,就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2013年4月4日,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下到了路清法院。4月10日早上,路清法院通知我们可以再见一次志刚。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,我、香芝和林燕三个人一起进入会见室,隔着铁栅栏看见了带着镣铐的志刚。
志刚坐在带着夹板的铁椅子上,左右各站着一个警察。他看看香芝,看看林燕,看看我,一双眼睛血红血红的,全都是眼泪。志刚抓着夹板上的铁环,叫了一声:“俺妈……”他的脸恸哭扭曲成了一团,志刚久久的张着嘴,任由眼泪和鼻涕在脸上流淌,“我错了……我错了……”志刚泣不成声地说,“我对不起你们……对不起……”志刚剧烈的恸哭着,已经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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